关于印发《金山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建发〔2024〕38号各相关部门、各街镇(园区)、各相关区属国企:为进一步推进金山区海绵城市建设,健全规划建设管理机制,系统化全域推进金山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应衔接落实《金山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3035)》和片区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的相关核心指标、空间管控要素和管理要求,各属地政府)(三)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能力1.加强项目立项管控,规划资源部门应就海绵城市、绿色调蓄设施建设要求征询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区建管委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本区海绵城市建设,督促工作落实;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研提本行业海绵城市建设的具体措施,各属地政府)(二)明确职责分工区建管委:统筹推进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区规划资源局: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出让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负责事项中统筹落实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要求,区生态环境局:提供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水环境质量检测数据,区卫健委:指导医院、卫生等设施项目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区体育局:指导体育设施项目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区绿化市容局:指导绿地、公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区房管局:指导小区改造项目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海绵城市规划、实施方案、建设评估等工作,(三)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各级海绵城市规划和片区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