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1月15日江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认定、评估、管理等工作,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认定和评估工作,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认定和评估工作,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建设管理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报国家级产业园,第七条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省级产业园,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产业定位、功能布局、服务体系、运营模式、发展规划等进行充分论证,主要包括园区基础设施、管理机构、运营机构、扶持优惠政策落实、入驻机构发展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情况,第十二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督导(评估具体实施由其所在设区市人社局负责)和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评估工作,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评估工作,第十四条建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退出机制,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展,第十六条各地应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管理,附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评估指标体系.doc政策解读:《江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解读文件下载:江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pdf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