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配套支持对2023年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支持、且第一批资金已到位的企业,原则上单个企业每年所获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国家最高奖、特等奖、其他奖项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省最高奖、一等奖、其他奖项分别给予20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市最高奖、一二等奖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三、申报材料(一)科技创新平台配套支持1.2023年科技创新平台获批证明扫描PDF版,2.上级财政资金资助到位证明扫描PDF版,3.青岛高新区科技创新政策申报表(见附件),(二)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配套支持1.2023年上级科技管理部门立项文件、任务书、资金到位证明扫描PDF版,2.企业对个人奖励申报人员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文件及公示结果,3.科技创新政策申报表(见附件),(三)科学技术奖奖励1.2023年上级科学技术奖励文件、证书扫描PDF版,2.企业对申报人员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文件及公示结果,3.科技创新政策申报表(见附件),四、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务必于11月30日17:00之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高新区科技创新部邮箱kjfwb669667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