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文件精神,按照省社保局的工作操作指南,经初步审核拟同意给予以下参保单位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如有疑问,请联系景谷县社会保险中心,联系电话:0879-3017220,景谷县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明册(2024年11月发放)序号单位名称年度平均缴费人数领取失业金人数裁员率企业规模类型返回比例缴费月数应缴金额财政退费金额返还总额返还金额1景谷联合建材有限公司2023300中小微企业0.6125720572343.22景谷好望角主题量贩娱乐会所2023400中小微企业0.6121100011006603景谷骏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23100中小微企业0.6123080308184.84普洱市思茅区满福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景谷分公司20236510.0154中小微企业0.61222040.207717.624630.575景谷符源贸易服务有限公司202316400中小微企业0.61251710.55051710.5531026.336景谷智云劳务有限公司2023200中小微企业0.612882.880882.8852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