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关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发放工作,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宁夏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宁农规发〔2024〕3号)文件精神,拟成立同心县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风险评估工作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对兴办动物养殖场、动物隔离场、动物屠宰加工厂、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风险评估工作,现将专家组成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6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向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举报地址:同心县新区罗山路1号举报电话:0953-8022837同心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