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联系电话:69644949)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北京市对首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整体部署,三、适用对象对原享受政府补贴的农村住户更新设备和已完成整村改造村庄的新增住户安装清洁取暖设备,对于原享受政府补贴的农村住户因设备达到更新标准,住户可由镇、村共同认定是否允许享受新增设备补贴政策,由农村住户市场化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2.设备新增住户可享受电(气)价补贴政策,设备更新、新增改造后10年内住户不得再次享受设备补贴政策,镇乡审核通过后建立《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新增住户台账镇级明细表》,镇乡政府同时建立《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新增住户台账明细表》(附件5),六、部门职责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制定、总体工作的推进以及组织沟通协调等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做好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及新增改造金融支持工作,组织各村做好设备更新中涉及的的申报、审核、订购、安装、监理验收、补贴资金发放等相关工作,全面了解取暖设备更新、新增补贴政策,附件:1.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告知承诺书2.清洁取暖设备报废标准3.清洁取暖设备新增、更新的有关性能指标4.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住户台账明细表5.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新增住户台账明细表附件:附件1: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告知承诺书附件2:清洁取暖设备报废标准附件3:清洁取暖设备新增、更新的有关性能指标附件4: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住户台账明细表附件5: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新增住户台账明细表相关解读《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方案》政策解读材料(问答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