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谁主管专项、谁分配资金、谁负责监管”的原则,切实提高资金效益,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的原则,规范衔接资金、东西协作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管理,明确绩效目标,靠实绩效管理责任,实行项目绩效动态管理,请对资金安排情况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包括资金来源、规模、用途、使用单位),通知乡镇、行政村对项目收益范围和到户收益群众名单在项目所在地乡镇、行政村公告公示栏进行公开公示,并将公示图片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案,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安排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预算、建设期限、施工单位、责任人及带贫机制等情况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在扶贫项目开工建设后设立公示牌,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实施地点、实施期限、资金构成及规模、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情况、预期目标、受益贫困户、监督方式等,并将公示图片报行业主管部门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