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印发《省级中小企业园创建管理考核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级中小企业园的功能任务包括:能够为民营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和成长壮大提供低价的场地、共享的设备、技术中心、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培育新企业、引进区外企业,培育一批“小升规”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优秀企业,《办法》明确了创建标准:具备开展生产经营和公共服务活动的厂房、场地、设施等条件,有明确的园区投资运营机构和企业入园条件、退出机制,优秀企业培育效果明显,开展双创活动和检验检测、融资财税等公共服务活动次数较多等,省级中小企业园实行动态管理,省民营经济发展局每两年组织开展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撤销省级中小企业园称号,我省对新创建成功的省级中小企业园投资或运营单位进行奖励(以申报主体为准),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园区的运营维护、优质企业培育、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开展公共服务活动等,每年对新授予“省级中小企业园”牌匾的园区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