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政办〔2024〕54号各有关单位:现将《旌德县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建筑业企业,第三条组织具有良好发展基础的建筑业企业加快工程业绩积累和专业人员培育,对新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由县财政最高予以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支持我县引进的装配式建筑企业,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第七条鼓励本县建筑业企业与大型央企、国企通过股份合作或技术合作方式共同承揽县内外工程,县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或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职业院校、骨干企业在我县建立建筑产业工人基地,第十二条依法依规积极争取省内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结合市场开发需求,重点在企业培育、资质升级、专业分包、建筑劳务、材料采购、人才培养等方面与我县开展合作,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第十三条组建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