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关于开展2024年度商业领域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虹口区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虹发改规〔2024〕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区商业领域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现就2024年开展商业领域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及标准1.对商业领域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的,获得市能效“领跑者”金牌者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银牌者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铜牌者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对用能单位获得“国家绿色商场”称号的单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纳入本区节能减排降碳考核的用能单位,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二)各类奖励、补贴另需提供的申报材料,获得国家或市级称号的认定材料,获得国家级称号的认定材料,四、申报方式材料加盖公章后,六、联系方式虹口区商务委员会企业协调服务科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305室联系人:陈老师25658339附件: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虹口区商务委员会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虹口区财政局虹口区投资促进办公室2024年8月12日虹商务【2024】20号附件: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相关政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