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虹口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虹口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虹口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虹口区财政局虹口区统计局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25日虹口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落实本市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相关要求,根据上海市《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运〔2024〕302号)等有关规定,第二条(资金来源)奖励资金由区财政通过市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第三条(部门职责)区科经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管理、计划安排、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等工作,会同区统计局制定支持企业名单和奖励方案,区科经委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施全面绩效管理,区财政局负责接收、分配专项转移支付下达资金,第四条(支持对象和范围)对虹口区工业稳增长有贡献的企业,第六条(奖励执行)区科经委会同区统计局,审核虹口区工业企业阶段性产值增长情况,结合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情况,第七条(监督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应当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区科经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应用解释)本细则由区科经委会同区财政局、区统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