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4年本区金融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企业投资奖励、办公用房补贴、会展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申报主体为依法登记注册,按不超过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投资奖励,按不超过实缴注册资本的3%给予投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按不超过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10%给予投资奖励或按不超过基金募集管理费的5%给予管理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按照不超过实缴注册资本的3%给予投资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管机构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000万元、功能性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按不超过年租金的30%给予补贴,资管机构租房补贴年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功能性机构租房补贴年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租房补贴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租房补贴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分别给予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50万和30万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