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12号)文件规定,经审查,隆昌市双凤镇2024年第四批许银春等1名农民工符合返乡下乡创业补贴申报资格,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实体名称经营地址企业所在镇(街道)注册时间行业注册性质是否本人在内江市首个创业实体拟补贴金额(万元)1徐银春511028********3266隆昌市双凤镇希悦美容馆隆昌市双凤镇平安社区1组双凤镇2023年10月8日生活美容服务个体工商户是1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五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双凤镇农民工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2-3682575),双凤镇人民政府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