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11月(第三批)文昌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结果的公示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法〔2024〕90号)以及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个体户及企业名下的合法营运货车开展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其中2024年11月(第三批)具有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资格的个体户2家,且符合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将意见和相关佐证材料反馈至文昌市交通运输局交管室,反馈意见和相关佐证材料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梁锦程,联系电话:63225523,附件:2024年11月(第三批)文昌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结果文昌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