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2022—2026)年》(甘办发〔2022〕23号)的通知,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初审、乡镇复审、县区审定程序,方大勤等5户搬迁对象(第十一批)符合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资金发放规定,按照完成三级认定、主体完工、搬迁入住标准共计发放21万元,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补助对象不符合政策规定等问题,可通过电话的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如不存在问题,将按有关政策规定拨付补助资金,一、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高台县自然资源局(505室)电话举报:15609369261通讯地址:高台县城关镇南滨河路455号邮政编码:734300高台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11月18日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