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依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81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3〕140号)《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县2024社会化服务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徽政办函〔2024〕25号)《徽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托管项目资金的通知》(徽财发〔2024〕)98号文件要求,确定的各经营主体已按单季节实施环节完成了玉米耕、种、防、收全环节的托管服务面积任务,现将2024年农业生产服务托管项目资金发放予以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徽县柳林镇人民政府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7日监督电话:0939-7541006附件:柳林镇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托管项目.xlsx徽县柳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