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市〔2023〕25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企业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8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并将申诉材料上报至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防腐业管理科,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联系地址:长垣市宏力大道建设大厦B座邮政编码:453400联系电话:建筑业管理科(5016室)0373-8881353防腐业管理科(5018室)0373-8881360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0373--8881429监督举报电话:0373-8881486附件:长垣市2024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意见.xlsx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