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宁县“人才飞地”建设实施方案》(宁委人才〔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拟认定的2024年度广宁县“人才飞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公示时间:11月27日至12月3日受理股室: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与合作交流股联系电话:0758-8632653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南东一路19号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A栋201室附件:2024年度广宁县“人才飞地”拟认定名单.xls附件:1.2024年度广宁县“人才飞地”拟认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