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我中心于2024年9月26日发布《关于提交2023年新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奖励收据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原通知要求已申报2023年新入库科技型企业应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提交收据(原通知中已明确收据要求并附企业名单),截至2024年11月26日,尚有包括重庆海跃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嘉铭石化有限公司、重庆易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福天下(重庆)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渝民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内的5家企业未提交收据,请以上企业按要求提交收据,一、收据要求1.交款单位: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3.收款事由:2023年新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奖励,5.收据背面请手写备注开户行、户名、银行账号,否则后果由企业自负),6.收据需加盖财务专用章,7.需提供正规收据,二、还未提交2023年新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奖励收据的企业请于2024年12月2日17:00前将收据交由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南岸区江桥路1号重庆经开区管委会4楼405)进行补充提交,逾期未提交收据或提交不符合收据要求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2023年新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奖励,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联系人:王庆红咨询电话:62985216)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11月26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