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荔水利字〔2024〕30号荔浦市水利局荔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荔浦市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的通知

荔浦市人民政府 | 2024-10-25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公益性农田水利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的日常管护和工作维修,负责统筹落实管护资金、制定管理办法、建立体制机制,组织确定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责任主体、运行主体、监管主体、维护主体等四项主体,大塘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为义敢灌区运行管理主体,新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为新坪灌区运行管理主体,修仁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为蚂蟥坝灌区运行管理主体,杜莫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为杜莫灌区运行管理主体,其他小型灌区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的运行主体按属地管理原则,运行主体负责辖区内农田水利工程运行及其用水、配水工作,村集体、管水员按管护标准、制度做好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第三章管护体制机制第十二条市水利局负责管理全市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资金管理、使用和组织日常考核等工作,第十九条田间工程维修、管护资金使用范围方向应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实施,全市农田水利工程维养经费来源主要通过整合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经费、有关农业奖补等资金,管护单位在组织实施骨干工程维修养护后要保留相关台账和凭证,第二十五条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资金仅用于农田水利工程的日常养护和工程维修。

更多精选

  • 2024-10-15 00:00:00
  • 2024-09-20 00:00:00
  • 2024-08-30 00:00:00
  • 2024-08-26 00:00:00
  • 2024-06-19 00:00:00
  • 2024-06-07 00:00:00
  • 2024-05-28 00:00:00
  • 2024-03-04 00:00:00
  • 2024-01-29 00:00:00
  • 2024-01-18 00:00:00
  • 2024-01-15 00:00:00
  • 2024-01-08 00:00:00
  • 2024-01-03 00:00:00
  • 2024-01-02 00:00:00
  • 2024-04-07
  • 2024-04-12
  • 2024-04-19
  • 2024-04-22
  • 2024-05-07
  • 2024-06-03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