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24-00006件益政发〔2024〕10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人民团体:现将《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印发给你们,益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为进一步突出产业立市,2.对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工业企业,3.对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工业企业,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5.对被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认定为省级新材料企业、原材料工业“三品”标杆企业、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的工业企业,对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工业企业,10.对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认定为全国质量标杆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认定为制造业质量标杆企业的工业企业,12.对被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对被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13.对被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认定为中试基地(平台)的工业企业,对被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认定为中试基地(平台)的工业企业,26.对被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认定为工业遗产的遗产所有权企业(单位),原《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益政发〔2022〕20号)同时废止,本政策实施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