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申报指南的通知》(珠商〔2024〕161号),市商务局开展了2023全年和2024上半年度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项目申报,经前期申报和评审,现将我市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项目分配方案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表:2024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分配方案珠海市商务局2024年11月26日(联系人:陈茜、王诗宇,联系电话:2159885、2159876)附件:附件1:2024年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分配方案.xlsx相关链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