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阅读器根据《乐清市老旧工业区块(厂房)改造项目补助实施细则》(乐经信〔2023〕57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属地核实、部门联合审核,浙江精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老旧工业区块(厂房)改造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12月5日,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市经信局产业平台科市资规局行政执法队联系方式:057762522203057762596701联系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57号3楼335办公室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附件:2024年乐清市老旧工业区块(厂房)改造项目补助审核结果序号企业名称改造建筑面积1浙江精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地上建筑面积12642.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60.69平方米2乐清市正达电力模块有限公司地上建筑面积6062.35平方米3浙江天超电器有限公司地上建筑面积4925.69平方米4浙江信荣电子有限公司地上建筑面积9010.79平方米5金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地上建筑面积4082.53平方米备注1.补助标准:地上建筑按100元/平方米,地下建筑按400元/平方米,单个申报主体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2.总量控制、企业风险等内容需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监管系统申报时核查,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1月26日关于2024年乐清市老旧工业区块(厂房)改造项目补助审核结果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