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2024年2月29日期间,我区无害化处理养殖环节病死猪102449头,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财农规【2017】24号)文件,中央、省级按照每头病死猪40元标准补助给武汉寰宝农业有限公司、每头病死猪30元标准补助给养殖场(农户、街道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需补助武汉寰宝农业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部、省级补助资金4097960元,另需补助给武汉三丰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29家养殖场(农户、街道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补助资金共计3073470元,(详情见附表一)2023年11月17日—2024年5月31日期间,我区无害化处理养殖环节病死猪46566头,按照《关于新建江夏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的请示》(夏牧医【2013】6号)文件,区级财政对每头病死猪20元标准补助给武汉寰宝农业有限公司,需补助武汉寰宝农业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区级补助资金931320元,(详情见附表二)特此将生猪调出大县项目验收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联系电话:02781822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