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序号企业名称吸纳就业人员姓名补贴金额1温州市创思游戏有限责任公司叶驰洲137702温州市瓯海区娟娟课后托管服务有限公司易嘉琴11511.193温州市瓯海区娟娟课后托管服务有限公司朱钰嵘11883.344温州市瓯海区娟娟课后托管服务有限公司何雅真12676.865温州铂亮光学有限公司白洁4229.986温州铂亮光学有限公司史正桂3172.487温州铂亮光学有限公司何温畅12609.878温州铂亮光学有限公司袁华诺12268.83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