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文件精神,张姣龙首次创业,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且在创业后12-18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审核,张姣龙符合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现将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20日单位办公地址:渭滨区清姜路28号(渭滨区市民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韩霜0917-3218427具体花名册见附件,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