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韶人社函〔2020〕133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文件规定,经申请,我局受理、审核了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第二批),以下是符合申领条件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4月25日,公示期间,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公示的申领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1-5560882联系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邮编:512200附件:2024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第二批)公示名单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