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开为进一步健全我区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推动转移就业规模化和组织化水平,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乐山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农村劳务经纪人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个人自愿申报,常住地村(社区)推荐,区人社局审核,现对拟认定的沙湾区劳务经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监督举报电话:0833-3440061,附件:2024年沙湾区劳务经纪人培育认定名单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16日附件:2024年沙湾区劳务经纪人认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