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优质科技创新环境实施办法》(第11/2024号执行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开展了2023年度股权投资配套资助申请工作,并于2024年9月10日于合作区官网发布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拨付2023年度股权投资配套资助项目及2023年度知识产权奖励项目的公示》,经企业于公示期内提交异议材料、审核等程序,目前已形成复审通过的扶持企业清单及奖励金额,(见附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现将上述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如复审未通过的单位不服复审结果,可自收到决定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11月26日相关附件:附件:2023年度股权投资配套资助(第二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