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湖南省生态环境科研项目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强化环境科技支撑能力,更好服务于我省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湖南省生态环境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优化环境管控体系为方向,以实际应用型和研究成果便于推广转化型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科学研究,重点支持以下方向:(一)水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三水”统筹治理的机制与路径研究、水体污染物防控技术及对策研究、污泥/水底沉积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溯源和监测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等,(二)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究:重点工业行业及特定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分析与防治、大气污染协同减排研究,烟花爆竹行业绿色发展改造研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关键技术研究等,(四)固体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典型污染物无害化资源化与污染控制技术,铬渣、锰渣、锂渣、砷碱渣等工业废渣规模化利用技术攻关及示范,新污染物防治技术研究等,(五)环境监测技术研究:基于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智能环保监测技术研究及应用,新型监测设备/系统研发、遥感监测技术在环保领域应用研究,应急快速同步监测技术研究等,(六)辐射污染防治技术研究:高效放射性污染物吸附材料的应用研究,区域辐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电磁辐射、核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研究等,(七)创新环境管理模式研究:EOD、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创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研究,生态环境领域投资标准体系研究,清洁生产创新审核机制、“无废城市”环境管理、“两山”等创新实践模式的探索与研究等,(八)环境风险、环境标准及技术规范研究:环境健康风险与评估,新污染物排放调查技术规范/标准的研究,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研究等;(九)应对气候变化,碳减排、碳中和相关研究,二、申报单位条件(一)凡在湖南省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环保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四、申报程序及名额(一)省直相关部门、高等院校、省属科研院所、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单位(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除外)由本部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向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申报,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二)国家或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省清洁生产审核中心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向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申报,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限1个,(三)省、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由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统一向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申报,申报项目数不超过5个(如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所在市州按属地申报,则不占该名额),(四)其余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市州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申报,经市州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并汇总后向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推荐,各市州推荐项目数不超过3个(长沙市不超过5个),各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应出具统一申报推荐函及推荐项目列表(推荐函格式自定,推荐表见附件),并加盖申报(推荐)单位公章,于11月27日、28日两天集中提交至省生态环境厅北栋614,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科财处彭军荣蹇林成地址:万家丽路3段118号北栋614室电话:0731-85698109邮箱:hnscjzd@163.com省财政厅资环处严帅地址: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湖南省财政厅417号电话:0731-85165049邮箱:hnscztzhc@163.com附件:1.湖南省生态环境科研项目申报书2.2024年湖南省生态环境科研项目推荐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财政厅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