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3〕2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4〕5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2024年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四)申报单位在开展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前须完成改造前咨询诊断工作(模板详见附件1),申报单位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确定),(六)申报项目的合同应为被改造企业与数字化牵引单位或“1+1+N”产业生态联合体签订的双方或多方改造合同(改造合同需明确各方责任、改造措施、实施期限、实现目标、产品清单、价格明细等内容),改造项目所应用的产品和服务应在肇庆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目录范围内(数字化牵引单位名单及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目录以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最新公布的为准),三、支持方式与标准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4〕57号)文件要求,我市将安排不低于80%的省级城市试点资金用于奖补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四、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需提交《2024年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和《2024年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信息表》(详见附件3),在材料侧背上应注明“2024年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材料+企业名称”),五、工作流程(一)完工评测项目单位在数字化改造项目完工后须自行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zxqySy/main)完成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自评测工作,(二)项目申报请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各牵引单位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六、其他说明(一)请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数字化牵引单位及产业生态联合体单位等广泛发动符合条件企业完成改造前数字化咨询诊断(咨询诊断服务单位会在后续给予一定资金资助)和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自评测工作,附件:1.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咨询诊断报告(模板)2.2024年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书3.2024年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信息表4.关于推荐2024年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的函5.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1月25日(联系人:尹彦、吴润宗,电子邮箱:zqxx@zhaoqing.gov.cn)附件1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咨询诊断报告(模板).docx附件22024年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32024年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信息表.xlsx附件4关于推荐2024年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的函.docx附件5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