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次征求《惠城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意见的基础上,我单位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为进一步增强《管理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就《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凡对办法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请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一、通过书面信函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快递至:惠州市惠城区新联路1号455办公室刘发智收(联系电话:0752-2386455),并在信封上注明“《惠城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发至邮箱:qlsjbgs@hcq.gov.cn,附件:1.《惠城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2.《惠城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二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docx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