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宁劳社发〔2002〕1号),申领条件: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累计缴费满1年领取3个月,累计缴费满2年领取6个月,累计缴费满3年领取9个月,累计缴费满4年领取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领取14个月,其他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同时享有以下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申领程序:失业人员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制卡银行(见社会保障卡左上角)任意网点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后,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咨询电话:0951-5556701.收费标准:无二、农民合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设定依据:1.《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2),2.《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宁劳社发〔2002〕1号),与城镇其他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同,发放标准:生活补助金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同,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