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天峨县水上运动行业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天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11月19日附件天峨县水上运动行业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水上运动行业行为,第三条在我县管辖水域内开展水上运动项目经营等活动的经营者,第六条天峨生态环境局职责:负责检查指导水上运动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第七条县公安局职责:牵头负责水上运动项目经营区域内道路的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水上运动项目经营区域治安管理,负责水上运动经营者配套服务设施所需经营支撑空间用地规划和规划区域监管工作,第十二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负责水上运动经营项目经营者营业执照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负责水上运动项目经营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三条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职责: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对水上运动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第十五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按照各自职责落实水上运动经营项目管理有关工作,并协助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做好水上运动项目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条水上运动项目经营者要加强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水上运动项目经营者要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第二十三条水上运动项目经营者组织开展高危险性水上运动经营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