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文件切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5〕297号)、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遂社险〔2015〕60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有异议的,请向大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稽核岗(联系电话:0825-7822569)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共5天,附件: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大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11月25日附件: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补缴原因补缴时间段1杨茂萍510921********6926四川省大鹰密封件厂单位未及时申报199203-1992042钱伟510921********7179供销合作社永明合作店单位未及时申报198601-198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