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算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和下达2024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的通知财金〔2024〕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根据《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有关规定,现就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提升农业保险工作质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算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并下达2024年第二笔保费补贴预算根据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审核的2023年度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当地2024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方案及资金到位确认函等有关材料,现结算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并下达2024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具体见《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情况表》(附件),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4Z145110010023)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二、加强保费补贴管理各省级财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于由省级财政部门拨付保费补贴的地区,对于由市县财政部门拨付保费补贴的地区,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各省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四、提升农业保险工作质效各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方面,指导保险公司进一步提升承保、理赔等工作质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保险数据与涉农基础数据相互核验比对,督促保险公司切实提高理赔效率,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情况表财政部2024年10月30日附件下载: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