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文件精神,对西陵区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企业给予补贴,通过材料申报、初审,共有2家企业符合补贴标准,现对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717-6916389,序号企业名称享受补贴人员补贴金额(元)补贴人数(人)1宜昌爱尔东山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蔡文娜200012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李晶晶20001宜昌市西陵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