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文件精神,对企业参与就业帮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现将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吸纳46名脱贫人口就业奖补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或举报,联系电话:0717-4822909,071-4822010,附:2024年宜都市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名单公示(第三批)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