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十人社发[2021]3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分解落实“稳经济30条”涉及人社部门工作任务的通知》(十人社函[2023]11号)等文件规定,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经企业申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初审,2024年十堰市锦泰纺织有限公司申报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4人、湖北双竹生态食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1人、竹溪县阳光天然气有限公司申报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1人,共计6人符合享受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补贴,补贴金额为2000.00元/人,共计落实补贴12000.00元,现对拟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共计7天,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不实请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19-2727779、2726337,附:竹溪县2024年第五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公示名单竹溪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4年4月16日附件:竹溪县2024年第五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