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距强制报废期止不足1年(含1年)的(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为准),二、实施时间及标准补贴实施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且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淘汰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开具日期为准)的车辆给予相应补贴,补贴申请受理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本通知实施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受理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提前淘汰车辆补贴申请,第二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受理2025年度提前淘汰车辆补贴申请,具体补贴标准如下:三、补贴申领流程(一)车辆报废和注销1.列入补贴范围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二)补贴申请车辆所有人(或受托人)根据补贴条件据实书面提交《××县(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由《沾化区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专班》有关责任部门对材料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申领补贴资金需携带以下材料:1.《沾化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申请补贴人需提供享有车辆产权的证明文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车辆所有人提供的与其名称一致的银行一级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