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标准1.个体工商户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2人以上的,2.创业企业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5人以上的(在校生创业企业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3人以上的),二、申报条件1.在株洲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创业企业或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缴纳1年以上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创业企业须正常经营1年以上,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缴纳1年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校生创业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可放宽至3人以上,6.申报对象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株洲)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记录,8.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之间登记注册(脱贫人口、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创业孵化基地内在校生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登记注册),可申报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之间登记注册(脱贫人口、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创业孵化基地内在校生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登记注册),可申报2024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包含: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企业银行开户账号(个体工商户提供银行卡复印件)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