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通往民宿集聚村(区)的公路提升改造、供水供电、广播电视、通信宽带、电力扩容、消防基础设施、标识标牌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大扶持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集成民宿开办政务服务事项,各地推进民宿开办全流程“一件事”改革,制定‘一件事’改革的具体方案,集成服务”,民宿开办承诺备案事务集中在本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办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备案、综合窗口出件”,提高服务效能,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依责进行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当地村民和外来投资利用现有住房进行改造开办民宿,从省文旅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相关专项中统筹资金,推出“文旅贷”等快服贷产品,以省级政府投资母基金为龙头,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