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中市财政局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晋中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财社〔2023〕16号)文件精神,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新吸纳的40名劳动者(见附件1)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按照1000元/人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共计40000元,现将补贴明细在开发区官网和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大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3362009.附件:12024年11月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补贴汇总表示范区晋中开发区人力资源部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