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函〔2023〕159号)文件精神,我市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单产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3年京山市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5.项目资金: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资金,6.项目主体支持办法:根据项目实施主体主推技术、实测单产、种植面积进行补助,每个主体每类粮油作物补助资金=(主推技术1投入成本+主推技术2投入成本+……)*30%(但每亩不超过100元)*播种面积(亩)*单产提升补助系数(单产增2%及以上取1.0、增1%—2%取0.7、不到1%取0),二、遴选范围及条件(一)遴选范围:京山市境内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2.申报主体需提供主体或法人签订的在当地财政所(分局)备案的土地流转合同,若提供的流转合同面积与流转费银行转账凭证不一致,3.申报主体需提供申报推荐表、土地流转合同、支付流转费的银行回单等资料,5.规范的流转合同、支付流转费的银行回单,2.申报主体按照遴选公告要求真实做好申报资料,3.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向代理机构(京山市聚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送申报材料,5.根据附表1“2023年京山市国家粮油规模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主体遴选评分办法”进行评审,3.报送联系人:周斌(联系电话13476296698)附件:2023年京山市国家粮油规模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主体遴选评分办法.xlsx2023年京山市国家粮油规模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资料模板.docx京山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