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函〔2023〕159号)文件精神,我市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单产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3年京山市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3.项目实施内容:油菜、小麦、大豆和水稻,5.项目资金: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资金,6.项目主体支持办法:根据项目实施主体主推技术、实测单产、收获面积等进行补助,每个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的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每项主推技术每类作物每亩补助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采用多项技术的每类作物每亩补助最多不超过100元,每个主体每类粮油作物补助资金=(主推技术1投入成本+主推技术2投入成本+……)*30%(但每亩不超过100元)*播种面积(亩)*单产提升补助系数(单产增2%及以上取1.0、增1%—2%取0.7、不到1%取0),2.申报主体需提供主体或法人签订的在当地财政所(分局)备案的土地流转合同,3.申报主体需提供申报推荐表、土地流转合同、支付流转费的银行回单等资料,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安全生产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3.主体承诺书4.主体申报、村、镇(街道)财政所(分局)、镇(街道)人民政府、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推荐的申报表5.规范的流转合同、支付流转费的银行回单6.农业机械设备发票复印件7.荣誉证书等四、遴选方式1.通过京山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5.根据附表1“2023年京山市国家粮油规模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主体遴选评分办法”进行评审,3.报送联系人:刘燕妮(联系电话15872910170)附件1:附件1:2023年京山市国家粮油规模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主体遴选评分办法.xlsx附件2:附件2:2023年京山市国家粮油规模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资料模版.docx京山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