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申报工作,4.创业团队和入驻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孵化场地面积的75%,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载体提供给创业团队和入驻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5.创业团队和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专业孵化服务人员不少于2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是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载体专职工作人员,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实际提供服务的合作机构数量不少于2个,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6.用于支持在孵企业的孵化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二、认定程序(一)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认定材料,(二)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三、申报材料(一)根据申报类别选择填报《荆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荆门市众创空间申报书》,(三)请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联系人:罗慧、雷朋2333641/2350080附件:1.荆门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附件1.荆门市众创空间申报书.doc2.荆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附件2.荆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doc3.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3.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荆门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