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省住建厅《关于委托下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18〕232号)和《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建办〔2021〕11号)等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湖北格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建筑施工企业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按原申报渠道和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报送,逾期不予受理,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三、荆门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雨霖路6号,电话:2374362,附件:建筑施工企业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意见表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