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南委办发〔2017〕20号)《顺昌县进一步促进城乡融合推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顺委发〔2023〕2号)文件规定,经初审、复审,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享受人才购房补助资格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接待(来信投递)科室:中共顺昌县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599—7822586,附件:顺昌县享受人才购房补助对象名单中共顺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11月2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