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有关规定,各相关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建立货物装载工作制度,明确货物装载、开票、计重工作人员职责,在货物装载场地安装称重设备,维护称重检测及视频远程监控系统设备正常运行,对货运源头装载情况登记、统计,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及相关驾驶员信息进行登记,监督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年4月底前与相关货运源头单位签订治超责任书,督促指导货运源头单位安装或改造称重检测及视频远程监控系统设备,按要求完成源头治超数据接入省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工作,强化对货运源头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附件:重点公路货运场站类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