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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隆安县火龙果夜间补光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隆安县人民政府 | 2024-11-13
为用好用活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之设施水果资金,项目建设内容三年内(即2021年11月1日以后至项目申报日)未享受中央、自治区和市、县、乡(镇)其他财政补助资金,(二)补助方式利用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之设施水果资金对2024年11月1日以后新建(改扩建)火龙果夜间补光设施建设项目给予一次性支持,(二)现场核查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业务骨干到各申报的项目基地进行现场核查,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实施主体(业主)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五)自主建设实施主体应按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建设,之后业主要按照“附件2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隆安县火龙果夜间补光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材料清单及基本要求”做好项目验收材料的归纳整理工作,财政补助资金达到30万元及以上项目须提供有合法资质的第三单位出具的项目财务(建设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对应的项目下达文件、批复的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建设内容和资金支出所涉及的合同、协议及相关票据等提出审计结论),由实施主体按“附件4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隆安县火龙果夜间补光设施建设项目报账材料要求”自主向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补助资金,(八)审核公示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实施主体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实施进度、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在县农业农村局批复的项目建设完成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和验收,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各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相关困难诉求材料,(五)严格风险防控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要压实建设主体责任,隆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13日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隆安县火龙果夜间补光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2.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隆安县火龙果夜间补光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材料清单及基本要求3.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设施农业(种植业)项目验收4.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隆安县火龙果夜间补光设施建设项目报账材料要求5.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之设施水果项目建设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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